土耳其機場規定
土耳其伊斯坦布爾阿塔圖爾克國際機場和薩比哈國際機場開始實施新的《關于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規定》,規定內容如下:
一、乘坐民航航班的旅客只允許隨身攜帶不超過100毫升的液態(或凝膠態)物品,多于100毫升的液態(或凝膠態)物品需辦理托運,否則將被機場安全人員扣留。
二、旅客隨身攜帶的液態(或凝膠態)物品應置于長、寬分別不超過20厘米的密封透明塑料袋中,接受安檢人員檢查并單獨通過X光機檢測。托運行李中液態物品不受限。
三、攜嬰兒隨行的旅客可隨身攜帶飛行期間所需的奶制品,但須接受安檢人員開瓶檢查并當面試飲;患者旅客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須將其置于藥品原始包裝中并出示必要的醫囑證明,經安檢人員確認無疑后方可登機。
赴土耳其簽證規定
一、土耳其盜搶案件時有發生。請您在旅行時務必加強自我防范。遇到陌生人搭話提高警惕,護照、財物要分開貼身保管,同時準備好護照和各類旅行證件復印件。如果您遺失護照,請第一時間就近向土警方報案(報警電話:155),并盡快攜報案受理證明來總領館補辦旅行證件。
二、中土兩國目前尚無落地簽證協議。持有因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必須在土耳其駐華大使館提前辦好簽證方能入境。土耳其不是申根協議成員國。如果您計劃將土作為申根國家間航班中轉地,請確保有足夠的申根簽證入境次數。持一次入境有效申根簽證入境申根國家后,切勿經土耳其轉機再次前往其他申根國家,以免行程受阻。例如:您持有一次出入境申根簽證在西班牙旅游,計劃乘飛機自馬德里經伊斯坦布爾轉機赴希臘。因土耳其不是申根國家,意味著您轉機時已離開申根地區,一次入境有效申根簽證已經使用一次,在您抵達土耳其后將無法前往希臘。
三、從國內乘航班來伊斯坦布爾轉機赴其他國家的旅客,建議您在出發時辦理托運行李直掛手續(即行李從出發地直接托運至最終目的地)。如未辦理行李直掛,您將需要憑土耳其簽證自機場海關入境、提取行李后,再次辦理行李托運。
赴土耳其入境停留注意事項
時有中國公民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機場入境時因其上次來土超期滯留而被土邊檢部門限制入境。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確保我公民順利入境,提醒赴土中國公民注意以下事項:
一、根據土法律規定,外國人無論持何種簽證,還是免簽入境,180天內(含一次或多次入境)在土停留天數的總和不得超過90天。免簽人員在入境口岸由土方加蓋簽證章以確定入境時間。免簽時限和簽證有效期不足90天者,如有需要,可在土境內向當地警察局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居留證,申請延期至90天。
二、根據中土兩國互免簽證協議,持有效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赴土無需申辦簽證,可免簽停留30天。如需在土停留超過30天,須在免簽停留期限到期前,向當地警察局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居留證,超過簽證停留期卻沒有辦理居留證的外國人在出境時可能面臨罰款、限制入境等處罰。
遵守有關出境物品攜帶的規定
一中國公民在土耳其安塔利亞旅游時從景區小攤販處購買了一塊石頭,在離境時被機場海關查扣。土警方認定該石頭屬禁止攜帶出境物品,并據此起訴我公民。根據土有關法律規定以及近年來處理有關領保案件的經驗,海泡石原材料、大批量的土耳其紀念硬幣、歷史考古及旅游景點的古建筑殘片及石塊等屬禁止攜帶出境物品,一經發現可能面臨罰款或指控。
中國駐土耳其使館提醒赴土旅游的中國公民在游覽過程中不要隨意撿拾或從小攤販處購買石制品,如從商店或工藝品店購買石制工藝品,務必要保留好原始發票或收據,以備出境時海關查驗。